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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在上市公司公布必须什么时候完成(上市公司将股票回购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支持自己的股价,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回购的股票必须注销,这样总股本就会减少,股价也会相应上涨。上市公司也可以为未来的发行做好前期准备。

反收购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国外经常将股票回购作为重要的反收购措施。回购将提高公司股价并减少流通股数量,使收购方收购更加困难。股票回购后,公司流通股数量将减少,可以防止流通股落入攻击公司手中。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较好途径。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减少了公司实收资本,但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有所增加。稳定公司股价股价过低无疑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会降低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使消费者对公司的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销售产品和拓展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随着股价上涨,投资者再次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度增加,公司也因此提出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性。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保护公司形象的有力手段。企业建立员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股票储备,用于奖励优秀管理人员,并以优惠价格转让给员工。股票回购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当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时,股票价格将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个方面的叠加:一是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资产净值会发生变化。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保持不变,则股票的净资产价值与股价之间存在不变的恒定关系,即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会随着每股资产净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股票回购时资产净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以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会促使市场看好该股票,导致股价上涨。这种影响力总体上是向上的。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亿股,全部为流通股,每股资产净值为2.00元。我们来看看以下三种情况下股票回购对公司的影响。股价低于资产净值。假设股价为1.50元。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000万股流通股,则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5亿元,回购后总股本为7000万元。那么每股资产净值增加到2.21元,就会导致股价上涨。股价高于资产净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还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原公司年利润为3000万元,全部作为股利分配,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比银行利率高10%。若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回购公司30%的股份,则公司利润将变为2250万元(未考虑税务因素),公司股本将变为7000万股,每股利润将增加至0.321元,高于回购利率。较前期0.3元上涨0.021元。在其他情况下,在上述以外的情况下回购股份,无疑会减少每股税后利润,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剩余股东)的利益。因此,此时的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暴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或者作为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个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适合。适用。

因为短期内股价可能会上涨,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涨只是暂时的现象。因此,除非是为了应对特殊情况,一般不需要采用股票回购的方式。

因为公司从股东手中回购流通股,即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股份。当一家公司(注意是公司,不是股东)用钱向股东购买股份时,就意味着公司收回了股东的所有权。当然是减资法案造成的。如果难以理解,我举一个尚未开业的公司的例子:A公司由三个股东ABC投资,每人协商投资200万元,A公司总投资为预计600万元。结果,公司才刚刚注册完毕。由于C股东债务危机,我们与AB协商,向C股东返还100万元。A公司投资总额由6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其中向C股东返还100万元,公司变更(减资)。这笔钱是A公司还给C股东的,所以属于减资。与股份公司的股票回购版含义相同。另一种行为是,股东C可以将其持有的100万元股份出售给股东A,股东A将钱支付给C。这样,A公司的投资总额仍为600万元,但其权利中,A持有300万元,B持有200万元,C持有100万元。还需要变更公司(股权变更)而不是减资。

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有几种情况: 1、在自身股价远低于公司内在价值(最关键点)时回购股票,使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企业价值保持基本一致。 2、公司有大量现金或留存收益,且股价低于公司内在价值,在向股东分配或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时进行回购。 3、回购股份增加了现有股东(所有者)的利益,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和信任。 4、回购股票表明公司认可其内在价值,同时

股票回购在上市公司公布必须什么时候完成(上市公司将股票回购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二、股票回购的方式关于股票回购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种划分方法: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2.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其目的无非是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业既动用剩余资金,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来回购本公司股票,称之为混合回购。3.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前者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三、我国实施股票回购的若干政策建议国外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允许上市公司在特定条件下,通过特定方式回购部分本公司股票,不仅有利于振兴股市、防止敌意兼并与收购,而且有利于稳定股东队伍、充分挖掘管理人员的管理才能,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虽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大规模实施股票回购的条件——《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在局部范围内有条件地实施或推广。1.允许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部分剩余资金回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仅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够流通的负面影响,而且有利于股市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实现三股并轨创造了条件。2.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将既有A股又有B股的公司转换成只有A股或只有B股的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A、B股并存虽然在发行初期给发行企业带来了较多的资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A、B股市场不同的运作特征,尤其是两个市场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相差甚远,A、B股并存的公司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沪深两市A、B股并存的79家公司,基本上都是在1997年以前上市,这些公司中有一些公司尤其是上市较早的老公司,上市后一直没有实施配股,即使是实施过配股的公司,其扩张速度较之只有A股的公司也相差甚远。管理层实际上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1997年下半年就已经宣布“一企一股”的政策。因此,我们认为,在B股股价较低,不少公司股价低于面值的情况下,应该允许这些公司回购B股。3.允许部分发行有A股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可以相应改善股本结构不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问题。《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占到公司总股数的25%以上,但总股数超过4亿股的,该比例为15%以上。从目前来看,沪深两市存在股本结构不符合要求的仅有轻工机械等极少数公司,其中轻工机械总股数1.75亿股,流通股仅占11.4%。此外还有一批国企大盘股,如申能股份、扬子石化、莱钢股份、石炼化、广电股份、电器股份以及云天化等,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比例达到75%以上,但尚符合《公司法》要求。可以看出,将《公司法》中对回购和股本结构的规定联系起来,两者有一定的相关性和配套作用。4.允许部分业绩优良但股价较低的公司进场回购本公司股票,一方面有利于价值回归,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稳定现有的股东队伍,引导社会资源的流动方向。当然,不恰当的公司股票回购有可能损害股票交易的公正性和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这是因为,第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可能利用这一内部消息,抢先一步自己买卖本公司股票,从中牟取暴利;第二,企业有可能利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欺瞒一般的投资者。因此,有关部门应该从购入方法、时间、价格和数量等方面严格约束企业行为,并依法禁止不正当交易,防止企业的操纵股价行为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反收购措施。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元,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将引起股价上升。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较回购前的0.03元上升30.021元。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